中新网北京7月24日电 (记者 郭超凯 谢雁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24日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7月23日,国际法院发布气候变化咨询意见,确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法律文件,阐明了各国在国际气候变化法下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些国家认为这是推动全球气候正义运动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刻。请问中方如何看待这一咨询意见?
郭嘉昆:中方注意到,国际法院咨询意见指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体系是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法律文件,确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平原则等是解释和适用相关国际法的指导原则,强调发达国家需带头应对气候变化,强调各国有义务加强国际合作。咨询意见反映了包括中方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的立场和主张,对维护和推进国际气候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中方积极参与本次咨询意见案。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是世界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派和重要贡献者。中方正在积极稳妥落实“双碳”目标,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碳达峰到碳中和。与此同时,中国提供的高质量、低成本的清洁能源技术和产品显著降低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成本,并通过南南合作渠道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不会放缓,促进国际合作的努力不会减弱,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不会停歇。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全面落实《框架公约》,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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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不愿具名的科学家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一般申请到经费后,即使是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自由调剂权也很有限。一些小的调剂权,如设备费外的差旅费、国家合作交流费等有变动,负责人可以自主调剂,但遇到想采购的设备买不到、设备涨价太多的情况等大变动,仍需要层层上报给基金委、科技部等项目管理部门,等待审批通过。